拓冠:开拓进取,冠领未来,精诚所致,真挚交易!
产品分类
手机:15127882783(王经理)
电话:0318-8095158
传真:0318-7020233
邮箱:335253767@qq.com
地址:河北省安平县院西村经济开发区
扫一扫 加微信报价
⑤新闻资讯

网站首页 >> ⑤新闻资讯

河道管理范围

[作者:tuoguan]     [日期:2019-09-30 ]     [热度:]    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中对河道管理范围河道两侧具体的距离未明确,部分地方条例有明确划分,如:《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》中所称的河道是指流域面积大于1平方公里的自然水流。河道管理范围按以下规定划定: (一)有堤防的河道,为堤防外坡脚线两侧外延八米至十五米范围内; (二)无堤防的河道,为河道两侧上口线外延八米至二十五米范围内; (三)防洪防潮海堤,为堤防内、外坡脚线外延每侧三十米至五十米范围内。

上一条: 河道管理条例
相关搜索
    暂无数据!
网站首页 ①公司简介 ②产品中心 ③产品应用 ④生产车间 ⑤新闻资讯 ⑥技术帮助栏目 ⑦组装施工 ⑧资质荣誉 ⑨联系我们

手机:15127882783(王经理)    电话:0318-8095158
传真:0318-7020233    邮箱:335253767@qq.com      地址:河北省安平县院西村经济开发区
版权所有:安平县拓冠丝网制造有限公司      备案编号:冀ICP备17006034号-3

'); })();